贪污罪既遂如何认定


贪污罪既遂的认定:
1、看行为人的贪污行为,是否符合贪污罪构成要件的特征 。其中,衡量非法占有的标准,是行为人是否实际已非法占有了公共(国有)财物或非国有单位的财物 。如果已实际非法占有了,即视为既遂 。
2、看行为人的贪污行为,是否造成了客观的危害结果 。其中,衡量造成了客观危害结果的标准:一是贪污数额实际上已达到5千元;二是贪污数额虽然实际上尚未达到5千元,但客观上存在贪污情节较重的事实 。
【贪污罪既遂如何认定】对于符合上述两方面的贪污行为,就可以认定为贪污罪既遂 。
【法律依据】
《刑法》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侵吞、窃取、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,是贪污罪 。受国家机关、国有公司、企业、事业单位、人民团体委托管理、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侵吞、窃取、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,以贪污论 。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,伙同贪污的,以共犯论处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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